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市场及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5号)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文件管理规定,现有大路边镇已经完成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公示栏和统一标识项目建设,拟对其申请的建设资金进行拨付。
现将大路边镇申请的资金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5天):6月25日--6月29日。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反映。
受理电话:6625031
受理邮箱:lzrs6625031@163.com。
附件:各镇(乡)村居人社服务平台公示栏和统一标示建设资金表.docx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